居留證過期 機車過戶 經驗分享
關鍵詞: 居留證 過期 機車 過戶
因為現在機車不用定期更新行照,因此只要車子不過戶,只要有違規的情形使用人都收不到通知,尤其是如果原車主是外籍人士,離開台灣後如果累積罰單太多...恐怕影響下次進入台灣的通關手續,或者車輛不知什麼原因自動被吊銷牌照而被騎上路,影響的是使用者。
雖然違規行為人不是車主本人,但因為罰單隨車,車登記在誰名下,罰單就是寫誰;所以外籍人士離開台灣(可能是完成學業、結束在台灣的工作等)前,不論是賣掉或送人,還是有必要過戶,如果離開前忘記過戶,我另有寫一篇【僑生畢業 居留證過期 行照遺失 人不在台灣 機車過戶 流程分享 圖文講解】,歡迎參考。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5條,「機車過戶」屬於「汽車異動」,而第16條規定:「1.汽車所有人依前條規定申請者,應填具申請書,並依下列規定提出證明文件:
一、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明。如繳驗證件不能清楚辨認者,並應繳驗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而又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所述(監理服務、汽機車、車輛牌照、機車過戶),汽機車過戶,應備證件外,還需準備的與前者所述規定如下:
「應備證件:
1. 買賣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
(個人名義委託汽車買賣業以外之他人代辦者(其中一方沒來),應繳驗雙證件,請詳閱注意事項;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 )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 (公司行號名義)。)
2. 行車執照。
3. 過戶登記書並蓋妥雙方印章。
4.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並請先至保險公司變更為新車主名稱或依規定辦理權益移轉)。」
但小弟身邊就發生了這樣的情況,馬來西亞僑生同學準備離開台灣,居留證到期卻忘記要將機車過戶給人代保管,這樣的情況下,我與居留證過期的這位同學,仍跑了一趟板橋監理所,經過詢問後,居留證過期申請機車過戶的所需文件如下:
- 居留證過期者要自行前往移民署申請「統一證號基資表」,保留已過期的居留證。
- 新舊車主一同前往監理站,按一般流程(攜帶雙證件、印章)申請辦理過戶。
再次提醒 : 如果離開台灣前或者居留證過期前忘記過戶,我另有寫一篇【僑生畢業 居留證過期 行照遺失 人不在台灣 機車過戶 流程分享 圖文講解】,歡迎參考。
參考資料:
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3
2.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機車過戶。https://www.thb.gov.tw/cp.aspx?n=526